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7/16 10:13:24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根据市总站全年专项检查计划安排,结合市建委及市总站工程质量管控提升相关工作部署,市总站定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0日开展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总站受监范围内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 二、检查时间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8月8日):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照自查表(详见附表)对参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影像记录记入现场台帐资料,留存备查。 2、总站专项检查阶段(8月9日~8月20日):总站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