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基层站所
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3/9/22 14:59:56
一、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二、服务对象:
  

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单位
 

三、申报条件:
 

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线路和设备及装修工程
 

四、携带材料:
 

1)杭州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1
 

2)杭州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告知表5
 

3)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产权备案证、产品合格证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6)拆卸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责任书)
 

7)拆卸技术交底书
 

8)经总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拆卸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拆卸高度、附墙设置的情况、突发性故障的应对措施)
 

9)经总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拆卸应急预案
 

10)辅助拆卸作业的起重机械资料
 

11)基础设置在地下室中间,拆卸作业时汽车吊须停放在地下室顶板上作业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认可材料
 

12)其它涉及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中涉及总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方案、预案需盖公章或者公司级监理专用章,项目部提供的基础资料、基础专项施工方案等复印件均加盖项目部红章,其余复印件都需盖各企业公章,资料中需提供原件的,审核后原件归还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地点: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机械设备受理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B10楼)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
 

八、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九、服务承诺:耐心、细致
 

十、咨询电话:88379613
 

十一、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0一三年七月